《婚姻法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(guī)定:“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。”對此,最高人民法院《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〉若干問題的解釋(一)》第十九條進一步規(guī)定:“婚姻法第十八條規(guī)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,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(xù)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。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”
因此,如果婚前購買的房產被登記在夫妻一方的名下,該房產將成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,而非夫妻共同財產。不論婚姻延續(xù)時間多長,該個人財產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。
如果想把婚前個人房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,夫妻雙方可以協(xié)議約定共有房產,或者共同到房屋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析產登記手續(xù)。
行文至此,不覺到了尾聲。以上便是對“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”以及“婚前房產如何分割”兩個問題的淺要介紹,希望能為大家?guī)硇┰S幫助。房產也是財產的一部分,離婚時要對其進行分割。除了上述問題外,有關婚姻家庭的問題還有很多,如夫妻分居的怎樣才能離婚、分居的證據如何收集等。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,不妨向律師詢問,專業(yè)的
北京離婚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。